AIGC使用规范

《特区经济》关于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声明

为维护和保证学术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和严谨性,坚守学术诚信,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学术规范建设,依据《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文件精神,并参考《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3.0》,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工具在文章写作与投稿过程中的使用,本刊特声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声明适用于向《特区经济》投稿的所有稿件。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边界与规范

(一)禁止使用情形

1.禁止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作为作者署名;

2.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论文的主体框架、核心观点、研究结论等关键内容;

3.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改写他人成果或拼接多篇文献以规避相关检测;

4.禁止隐瞒或虚假陈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

5.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伪造、篡改或捏造文献、数据、图表等内容;

6.禁止引用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为作者的参考文献。

(二)允许使用情形

仅限于以下非核心研究环节,作者可在充分披露的前提下使用AIGC工具:

1.语言润色:对论文文字进行语法检查、拼写纠正、语言风格优化等非实质性修改;

2.文献检索:可用于研究过程所需要的文献检索、选题思路、关键词推荐等启发式探索用途。作者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确认所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参考文献;

3.数据整理与分析。可用于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等辅助环节,但所用数据必须是作者在科研活动中产生或收集的真实数据,作者应对分析结果进行人工验证,确保统计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图表辅助制作。可用于推荐合适的统计图表类型,辅助处理和优化统计图表的格式,但严禁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创建、改变或操纵原始研究数据、研究过程及结果;

5.参考文献格式整理。可用于参考文献格式的规范化检查、参考文献与正文对应的自动化排序等,但作者须对引文负责,并仔细核对引用文献的格式和内容。

(三)披露要求

若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使用了AI工具,投稿时必须提交《投稿作者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同时留存AI原始提示词、生成日志等记录,以备核查。

(四)检测要求

本刊将使用“AIGC检测技术”对投稿论文内容进行检查。全文检测结果显示 “AI特征值”不得超过15%。

三、动态更新与解释权

本声明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学术共同体共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更新内容将在本刊官网及时公布。

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特区经济》编辑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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