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基于深圳的比较分析本文全文刊登于本刊2019年第3期,如需查看全文,请登录中国知网查看。
2017年国家发改委、粤港澳三地共同签署的《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中在重点合作领域中提出了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工作中,提出支持粤澳青少年赴葡语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习、加强粤澳高等院校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方面合作。可见,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关注到粤港澳高等教育的合作。
香港聚集了国际知名度和认可性比较高的大学集群,其学术国际化、丰厚的国际社会资本,使其作为大湾区高等教育的枢纽,在培育专业人才角色中举足轻重(陈惠云、邓希恒,2018)。澳门是个拥有多元文化及多种语言的地区,其高校尽管实力不强,但与大中华地区、英语系国家、葡语系国家建立了广泛而持续的合作交流网络(郑妙娴,张红峰,2018),在大湾区中有着自身独特和优势的地位。而珠海积聚了一定的高等教育规模,但是高等教育无论从层次上,还是服务区域经济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港珠澳大桥通车后,珠三角的空间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珠江口东岸的资源将进一步辐射到珠西地区,港澳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社会资本与珠海高校、政府、产业之间的合作可能催化出不同的化学反应,将进一步提升珠江口西岸的科技创新能力,因此,如何促进珠港澳高等教育的合作,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历史沿革与模式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历史沿革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初级阶段:(1999-2002年)。这一阶段,由于珠海高等教育力量的薄弱,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主要体现为港澳优质教育资源的输出,更多体现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包括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专科层次,也有本科层次的,主要通过高校或民间教育组织的,而三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正式的联系。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深入发展阶段:(2003-2012年)。这一时期随着珠港澳三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往加深,随着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订,珠港澳地区高等教育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得到广泛开展,且形式多样,在人才培养方面,珠海高校与港澳高校建立了保荐研究生推荐项目,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与港澳高校建立的学术联系,最为代表性的就是合作办学,如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成立联合国际学院,培养商科类人才。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此阶段,珠港澳三地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学术交流、产教融合方面都取得较大进步。澳门大学在珠海设立研究院,与珠海市人民医院签订精准医学研究中心,澳门大学与澳门科技大学与横琴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在科技创新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2013年澳门大学正式入驻横琴,开辟了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新模式。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主要模式 自然人流动——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自然人流动是指服务贸易的提供者到其他国家提供服务。2001 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在珠海共同成立“哈工大—香港理工大珠海国际创新人才培训学院”,由港理工的教授授课,将国外“社区大学”概念引进国内,是内地首家为高中毕业生提供国际化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全面接轨,采用全新学习方式、进行工商业文学副学士课程教学的院校。
境外消费——相互招生模式。主要表现为珠港澳学生互到对方高校学习。例如相互招生。一是粤高校跨境招收港澳学生。二是港澳高校跨境招收内地(广东)学生。除此之外,也包括教师的深造,自2009年以来,珠海的高校教师到港澳高校就读博士,据不完全统计人数超过60名,这些推进了珠港澳高等教育的深入合作。
商业存在——合作办学模式。表现为港澳高校通过在粤设立分校或其他形式,提供优质教育资源。2005年,广东省珠海设立了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国内首所香港国际化教育资源和内地优质生源结合的典范,该校坚持博雅教学与国际化办学,坚持服务地方,建设国内首个开放式“大学小镇”等,开辟了内地高校与香港高校合作的创新模式。
借地发展模式。2013年11月5日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建成使用,特别是横琴自贸片区成立之后,珠澳高教合作更是驶入了快车道。在珠海成立了澳大珠海研究院、参与内地科研项目后,澳门大学将向“研究型”大学转型,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深圳和珠海两地高等教育对外合作的比较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比较 深圳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等名校,在经管类专业开展了研究生方面高层次培养,同时基于深圳高等教育资源的匮乏,引进香港中文大学,建立校区,着力在本科、硕士和博士人才方面的培养。而珠海与港澳高校的合作主要体现在与香港浸会大学共同合办联合国际学院,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其主要开设专业也是在商科类,人才培养主要是本科层次;两地在港澳合作的思路方面,有较大差异。 粤港澳高等教育平台建设情况 国际经验表明,高校联盟与平台建设,有助于推动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有利于推动高校学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降低高校的管理成本。目前粤港澳高校发起或者正在建设的各项平台中以广州和深圳的高校为主,高校参与的情况也是如此。珠海除了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校区以母体高校参加之外,其他高校由于层次的原因,未能成为其中的成员,因此,也就影响其话语权与协同发展。 香港高校与深圳产业融合情况 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按照“教育+科技+产业”模式建设特色学院,并给予经费补贴和专项经费补贴以及用地方面的支持。目前,深圳已经与香港八大校中的六所建立了围绕深圳产业发展的研究院,并孵化了一系列成果,例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就是香港科技大学与深圳产业融合的成功典范,这些研究院极大的推动了高校与产业的融合,增强了深圳的创新能力,而珠海产教融合方面还处于劣势。 其他地区与港澳高校合作情况 包括惠州、中山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城市正积极与港澳高校开展深入合作,增加高校规模和提升科研能力,以弥补自身高校发展的软肋,而珠海行动迟缓,自联合国际学院成立以来,未见到其他实质性项目。 对策与建议
广东省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把珠海市定位为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中珠海被划入副中心城市,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即将出台,港珠澳大桥即将通车,“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深入推进,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对珠港澳区域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欧盟一体化进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益相关者的具有明确的计划、相关配套措施、制度保障以及各个利益相关者的通力合作。深圳近年来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得益于其高等教育明确的目标、充足的资金与土地支持以及广阔的发展平台的建设和雄厚的产业基础。珠海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广阔的发展空间,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政府的积极推动将加速三地高等教育资源的集聚,将进一步提升珠海的创新能力,提高珠海的后发优势,建议珠海市政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建立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协调实施机制。近年来,随着珠港澳大湾区经贸联系的日渐紧密,政府之间的高层来往密切,但是高等教育的联系确未见明显加强的迹象。就这点而言,珠海应学习深圳与欧盟:制定相关发展规划或计划,落实相关资金与土地支持政策、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围绕目标和行动方案,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如师生交换、学术会议、科研合作、自由选课等方面,消除各种合作障碍,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高等教育合作从自发走向主动,从形式走向实质,从表层走向深层。 二是搭建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平台。其一,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优质网络课程共享工程、优质实验室开放工程和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工程。其二,创新粤港澳三地高校科研合作平台,将港澳高校纳入珠海市重点工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港澳高水平专家学者到珠海研究机构或高校驻扎制度。其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推动珠港澳三地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对接工作,深化横琴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中介作用,促进港澳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其四,建立创新创业平台。在澳门青年创业谷创立经验的基础上,创建香港青年创意谷,鼓励香港大学生和青年人到珠海创业。 三是推动香港高水平大学到珠海合作办学。鉴于珠海发展高端产业的需求,引进一些香港优质的工科类专业,可以采取与珠海高校联合办专业的方式,也可以仿效深圳建立特色学院,或者独立办学的方式,将香港的优质资源进一步辐射到珠海,推动珠海的科技创新与产业能力提升。 注:本课题为珠海市2017-2018年度哲学社科规划课题 “珠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对策研究”(立项编号:2017YBB109)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坤(1977-),女,汉族,广东珠海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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