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航 周莹: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构建本文全文刊登于本刊2019年第6期,如需查看全文,请登录中国知网查看。
在深圳跨境电商产业迅速发展的浪潮中,前海蛇口片区因其所具有的“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缘优势、“前店后仓”的运营优势,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模式和产业配套体系。随着产业的发展,与跨境电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如平衡车事件,在跨境电商和平衡车产业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加强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对于实现片区战略目标、产业健康发展、创新创业文化形成与深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现状与分析 2018年5月,深圳市经信委发布《2017年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白皮书》。该“白皮书”显示,2017年,深圳电子商务交易额2.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14%,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比重8%,其中包括跨境电商交易额491.66亿元,同比增长21.84%,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1.86%。前海蛇口片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龙头地位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深圳获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以后,前海蛇口片区组织相关单位打造以前海国家平台为核心的跨境电商生态圈。根据2016年广东省政府印发的《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要形成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为龙头、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为支撑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通过走访前海蛇口片区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本文发现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前海蛇口片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丰富。前海蛇口片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截止目前已经聚集了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前海蛇口片区综合执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律师服务等机构,为片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小,个体保护能力比较薄弱。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大多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因机构规模、资金规模和人才数量有限,往往存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没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专职知识产权管理岗位、人员,导致企业智力成果得不到及时权利化,或者已经取得的权利被无效。此外,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有限,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耗时长、资源消耗大,难以支撑,因此中小微企业在遇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消极不应诉,权利流失现象严重。
三是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突出。前海蛇口片区的跨境电商既涉及出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涉及进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由于前海在进口方面开展“阳关通关”工作,知识产权权利情况比较清晰,因此相较于出口方面,进口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和纠纷比较少。但是在出口过程中,跨境电商受语言、文化、法律制约及其自身工作机制影响较大,无法对出口目标国家的知识产权情况充分了解,导致跨境电商“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较多知识产权问题。
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大保护观
结合以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和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知识产权现状,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大保护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发展可持续。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社会公众、电商平台之间的利益是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具体而言,“大保护”意味着不能仅仅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而对电商平台课以过于严格的责任,阻碍电商产业发展;同时也不能因为保护电商产业发展而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视而不见,这也不利于电商产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多方参与,统筹协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丰富,应当整合资源,打造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链条。此外,除了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仲裁等传统保护途径的作用以外,还应当注重前海蛇口片区其他社会管理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运用。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38个部委共同整治知识产权失信行为,即是多方参与知识产权治理理念的充分体现。前海蛇口片区可充分发挥前海社会信用中心等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红黑清单方面的作用,丰富知识产权共治体系。
三是保护对象涵盖范围广。前海蛇口片区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各种类型的智力成果,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标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等。
四是国内保护与海外保护并重。前海蛇口片区的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问题不仅涉及国内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涉及众多海外维权问题,极大增加了电商企业的维权难度。
构建前海蛇口片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的建议
第一,出台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前海蛇口片区相关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片区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片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制定应当以利于片区、产业发展和文化繁荣、技术进步为共同出发点,遵循合法合规、利益平衡、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指引中应当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工作流程指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加强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综合治理,以多元化方式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引导和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在管理对象方面,除了针对一般智力成果的管理以外,还应当加强跨境电商中的域名管理、商业秘密、代码管理等内容。在管理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事前预警、防范风险,事中事后寻求快速解决纠纷途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成效的工作机制。前海蛇口片区应当鼓励企业根据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国家标准打造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第三,建立公共服务机构帮助片区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当前海蛇口片区的跨境电商企业发生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涉及一系列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信息,定性知识产权纠纷类型,分析证据,法律检索、管辖,诉讼策略或其他解决途径确定等工作。中小微企业受制于其人财物资源,不免会产生为难心理。此时,前海蛇口片区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企业涉纠纷情况,并通过维权援助、技术检验检测、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机构予以协助,共同解决片区跨境电商企业涉外知识产权 纠纷。
第四,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电子证据技术支持。在证据视角,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纠纷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知识产权权利客体范围广、专业性强、电子化程度高,纠纷维权证据收集困难。二是维权证据易被篡改和销毁,时限性突出。三是侵权手段多样,证据收集难度大。因此,跨境电商电子证据提取和固定依赖专业设备和技术工具,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和一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缺乏电子证据提取分析的技术装备和能力,因此应当将电子证据的公共服务纳入到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中。按照系统化、整体化的理念建设电子证据实验室,严格执行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高效地处理海量数据,实现多人协同工作,为片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纠纷解决的技术支持。
第五,将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用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由前海社会信用部门进行管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构成要素应当包括各方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活动参与主体,即知识产权权利人、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跨境电商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商网站自建者、社会公众、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等。前海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信用情况进行客观、全面记录、留存,并建立与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等机构的信用共享机制,共同对片区跨境电商企业行为进行管理。 作者简介: 李易航(1986-),女,河南人,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管理。 周莹(1992-),女,浙江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管理与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