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友刚: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困境

全文刊登于本刊2024年第3期,如需查看全文,请登录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龙源创新数字传媒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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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发展规律,新时代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就是企业创造绝大部分国民财富,而企业创造财富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为什么研究中关村呢?中关村是指创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曾经被称为“中国硅谷”,可以说拥有全国最具优势的发展条件:一是人才济济,中关村拥有中国最顶尖的大学、科研院所,主要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可以说人才云集;二是国家支持,1986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万里、时任国务委员方毅分别接见四通集团等企业的负责人,鼓励他们开拓进取,促进科技成果走向市场,1988年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实施税收、财政、海关等支持政策。

中关村为什么衰落呢?中关村曾经拥有中国最顶尖的科技型企业集群,通过分析中关村衰落的原因,我们能够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一是推动科技创新,全球化时代资源在商品中所占价值比重越来越低,而科技要素在商品价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可以说企业的竞争能力越来越取决于科技创新;二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越来越难以依靠土地、矿产等资源,最终也要依靠科技创新。


中关村科技型企业衰落的原因分析


2020年10月,中关村鼎好大厦彻底关停,曾经的“中国硅谷”正式落幕。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由鼎好、海龙、科贸以及中关村e世界等商城组成,高峰时期每日客流高达20万人次,由于国外品牌的手机、电脑在国内定价虚高,这里成为组装电脑、水货手机的最佳销售地,简而言之就是赚国内外信息不平等的钱。当安卓系统进入国内后,小米、华为、OPPO等一系列国产电子产品迅速崛起,销售渠道更加扁平化,再加上电商令价格透明化,中关村开始走向衰落。同时,中关村初期四巨头“两通两海”,即四通、信通、京海、科海,早已湮没无闻,以联想集团、北大方正和清华紫光为代表的中关村科技型企业,或者坚决不支持自主创新,或者主动放弃自主创新,或者自主创新失败,在国产芯片技术和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方面,逐渐被时代所抛弃。

美国硅谷依旧欣欣向荣。硅谷是随着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微电子技术高速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其特点是以附近一些具有雄厚科研力量的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世界知名大学为依托,以高科技的中小公司群为基础,并拥有谷歌、Facebook、惠普、英特尔、苹果公司、思科、特斯拉、甲骨文、英伟达等大公司,融科学、技术、生产为一体。中国人也在硅谷取得不俗的创新创业成就,以黄仁勋为例,1963年2月17日出生在中国台湾省台北市,祖籍浙江省青田县,1972年移居美国,毕业于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获得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1993年创办英伟达(NVIDIA),出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6年至今,黄仁勋抓住人工智能商机,带领英伟达深入计算机、机器人和自动驾驶汽车领域,成为大数据领域领头企业,2021年11月入选《福布斯中国·北美华人精英TOP60》,2023年9月7日被评为全球AI领袖。


为什么中国人在中关村和美国硅谷表现差距如此之大呢?笔者认为这与中美两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有一定关系:


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的税收制度,我们发现美国联邦政府一般对企业只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州政府一般对企业征收总收入税、公司收益税,地方政府对企业征收总收入税,主要征税环节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之后,是对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征税,而且企业缴纳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很低。中国政府对大部分企业都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印花税等,增值税是企业纳税额度最高的税种,主要征税环节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是对创造财富的过程征税,而且企业所缴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很高。


以2020年为例,我国经济总量正式超过100万亿元,为101.36万亿元,国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895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5679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5%),企业所得税364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2%),个人所得税115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2%),城市建设维护税46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印花税30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


增值税是价外税,理论上应该是由消费者最终承担,怎么会转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呢?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方法:一是扣额法,税额=(销项-进项)×税率;二是扣税法,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率;进项税额=进项×税率。在税率相同条件下,销项×税率-进项×税率=(销项-进项)×税率。因此,无论扣额法还是扣税法,税基都是销项-进项。在经济理论中,销项-进项被定义为增加值,相当于广义工资(劳动所得)加广义利润(资本所得),所以增值税是政府在生产经营(创造财富)过程之中就对工资和利润进行征税,不论消费者和生产者如何负担,都直接提高全社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增值税由消费者负担的说法,源于税收归宿假设,共有两种理论:一是绝对转嫁论,这种理论认为,所有商品税都向前转嫁,政府开征或提高商品税后,生产者会相应提高商品价格,将税收负担全部转嫁给消费者,最终全部由消费者负担;二是相对转嫁论,税收转嫁取决于商品供求弹性,需求无弹性的商品,政府征税后,生产者可以直接提高商品价格,将税收负担完全转嫁给消费者,但需求有弹性的商品,提高商品价格会相应减少商品销售数量,税收负担由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共同负担。


增值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导致国内最有前景的科技型企业集群全面衰落,可见增值税已经对国家发展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而变革是人类发展的历史规律,不同时代又有不同的时代规律,我们只有不断改革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规律的各项制度,才能使国家逐步走向繁荣富强。


税收制度制约科技创新的机制分析


增值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已经严重制约科技创新,使经济发展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增值税已经由企业全面负担,而征收方式是销项额减去进项额,可以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率来近似估算,即企业毛利乘以税率,科技型企业的最大特点是:企业科技水平越高,毛利越高,缴纳的增值税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越高,或者研发费用降比越高,或者利润降比越高,即企业的科技水平提高越快,面临的失败风险越高。


法国是国际上始创增值税的国家,始征于1954年,正常税率2014年最新规定为20%,现行征税范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包括所有的经济活动,即商业和工业活动要缴纳增值税,而采矿企业、农业、自由职业者以及民用和管理活动都要缴纳增值税。法国是西欧唯一一个产业链完备,上到飞机、航母,下到螺丝、圆珠笔都能自己造的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长期居于世界顶尖行列,尤其是核电、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领域。当前,法国汽车、高铁、通讯产品的辉煌已不见踪影,而在芯片、手机、互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却毫无作为,很多高科技人才都流入英、德、美等国,高端产业竞争能力也在不断下降。以阿尔斯通为例,成立于1928年,在核电技术、水电设备、高速列车、控制系统等方面都是世界第一,可以说它是保障法国国家安全的基础,但是由于竞争能力下降,2014年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以130亿美元的低价格收购70%的业务。


当前,一方面,我国高端产业的发展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在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自动驾驶等领域,依旧被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严密封锁,尤其是关于芯片生产、设计的软硬件设备;另一方面,服装、鞋类、玩具、沙发、家具等颇有竞争力的传统产业,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渐渐走高,产能过剩导致效益不断下降,一些中小企业转移到制造成本更低的越南、印度生产。同时,人口逐渐开始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2年末,中国总人口达14.12亿人,比上一年末减少了85万人,其中,出生人口为956万人,死亡人口为1041万人,人口负增长85万人,这是近61年来中国人口首次进入“负增长阶段”。


改革税收制度所产生的利弊分析


我们改革税收制度,要以推动科技创新为主要目的,一是取消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这样将直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发展生产的干预,极大激发个人创新创业热情;二是增加经济活动之后的税收,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之外,主要是征收遗产与赠与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税收环节主要在再分配环节,将极大降低贫富差距,保证大多数创新创业者所需的资金支持和生活保障。


但是,很多人会充满疑惑,改革税收制度会成功吗?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先回顾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人类社会已经发展了几千年,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历史规律:一方面,大多数人通过劳动创造了社会物质财富,这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而他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则是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另一方面,大多数人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维持生产生活所必须的物质财富之时,人类社会也就无法正常发展下去,就必须改革各项制度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规律。然而,应该看到,改革过程充满了矛盾冲突、对抗斗争,使很多人对改革充满疑惑。


通过回顾历史上著名的改革,我们发现改革是有规律可以遵循的:一是改革过程存在激烈的斗争,千万不要认为改革会很容易达到目标;二是变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类历史总是要发展进步的,顺应时代规律则国家会繁荣富强,不顺应时代规律则会受到历史的惩罚,广大民众要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基于以上认识,以下我们分析税收制度改革对国家发展的利弊,为制定具体政策做好准备:


第一,直接促进经济发展。取消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会直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的促进作用,更会大幅降低科技创新风险,既能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升级,还能提高整个社会投资高科技产业的积极性。我们简单估算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以2020年为基准,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印花税共计64486亿元,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6.36%,如果不考虑乘数效应,以及政府支出重整带来的其他问题,则会直接将经济增速提高至7%以上,即经济总量大概10年翻一番。因此,即使从2030年开始全面改革,坚持到2050年,经济总量则很可能突破400万亿元,以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来算,大概60万亿美元,中国将是世界经济超级大国。


第二,损害富人阶层利益。2023年,中金公司发布的《中国财富报告2023》,显示社会财富总额为790万亿,其中国有资产总额为360万亿,私人资产为430万亿,而全国总人口14.036亿人:富人阶层,人数460万,占比0.33%,占有财富290万亿,财富占比67.44%,人均拥有财富6304万。如果开征遗产与赠与税、财产税,这个阶层的利益受损最为严重,然而这个阶层仅占全国总人口的0.33%,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确定合理的税收起征点及税率,而且改革过程要充分与富人阶层沟通、协调,考虑其合理诉求,积极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二是鼓励投资科技创新,改革会极大释放生产力,从长远来看,富人阶层的财富还会继续增长,即使短期利益受损,长期的收益会大于受损的利益。


第三,财政收入暂时降低。政府将受到很大冲击,以2020年为基准,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印花税共计644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6%,再加上与增值税有关的其他税费,政府收入很可能减少40%以上,财政支出具有刚性,所以政府正常运转很可能会出现困难。但是,我们可以采取非常有力的应对政策:一是新开征的税收会部分弥补财政收入,新开征的遗产与赠与税以及财产税等直接税会增加财政收入,同时政府要简政放权、缩减开支,能够部分缓解财政收入下滑带来的困难;二是经济增长会大幅增加财政收入,改革会充分释放企业生产能力,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都会增加,所以相应税收会大幅增长,政府和人民要一起度过艰难的改革过程。


新时代的发展规律是企业成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主体,并为广大民众提供就业机会,而企业发展主要依靠科技创新,税收制度改革将直接减少政府对创新过程的干预,最大程度解放生产力。


变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识之士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规律,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被假象迷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中国会很快成为全球经济超级大国,中华民族将以全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


推动新时代税收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税收制度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有深邃的战略思想,又要有具体的战术手段,两者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对立的一面是,战略是长远规划和目标,注重的是大局和整体,而战术是具体的行动和手段,注重局部和细节;统一的一面是,战略和战术紧密相连,战术是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手段,战略则是指导战术制定的长远规划和目标。为实现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可操作的具体建议:


第一,公开公正,慎重发起税种税率改革。税种税率改革是税务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全局的重中之重,取消生产经营过程的税收很容易,难点在于新开征的税种税率如何确定,其中遗产与赠与税、财产税会是争议的焦点。确定新税种税率,要采用公开公正的办法,处理好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即现代社会发展主要依靠个人的创造性(不限于企业家精神),所以新税收制度要以保护个人权利为主要目标。


第二,正心正念,争取富人阶层理解支持。富人阶层是改革中利益受损最严重的群体,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很少,但是社会影响力却很大,这个问题处理得好或不好,即决定改革能否顺利进行,更关系到后人如何评价这场改革。改革者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怀着为国为民的崇高理想,讲明白改革的道理。改革税收制度,富人阶层可以继续投资国内各种企业,财富反而会大幅增长,利大于弊、得大于失。


第三,分步推进,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税收制度改革很可能造成短期财政收支不平衡,取消增值税等流转税会使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而遗产与赠与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短期不足以弥补减少的财政收入,财政收支长期不平衡会造成经济秩序紊乱,甚至更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减少改革对财政造成的冲击,我们要以“先易后难、先慢后快”为原则,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一是从财政收入角度,要逐步增加新税种,切不可急于求成;二是从财政支出角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三是从具体落实角度,既要督促各个地区统一推进改革措施,也要照顾各个地区的特殊情况。


第四,事关成败,持续培育大批优质企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成败标准就是能否培育出大批优质企业,改革会充分释放企业发展潜力,而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为了保证改革达到预期目标,我们还要建立一套培养优秀企业家的制度体系。企业家与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我们建立培养优秀企业家的制度体系,就是要建立一套保障企业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以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多少为标准判断企业是否有利于国家发展,在反垄断、市场准入等方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应一视同仁。


作者简介:周友刚(1983-),男,满族,河北秦皇岛人,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创新经济学、企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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