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伟娟 廖志明:我国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实践经验与借鉴 ——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为例自2013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截至2018年,中国已经设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改革成效显著,形成了多项经国务院审批推广至全国的创新政策,在我国自贸试验区里面具有代表性。故本文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为例介绍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的相关措施以及实施成效。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实施成效
按照联合国欧洲委员会第33号建议书,单一窗口指企业能够通过一个连接相关管理部门的虚拟地点(即单一窗口)以电子方式提交进出口数据来获得许可证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覆盖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三互合作、贸易许可证申报、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资质登记、税务管理、边检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支付结算。2014年12月,国务院在《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国发〔2014〕68号)》中指出要将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共同的口岸管理共享平台,简化和统一单证格式与数据标准,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
实现单一窗口以前,企业报关、报检需在固定地点分别登录报关、报检系统,重复录入大量信息,申报工作需要报关员、报检员分别操作。而在单一窗口平台下,企业可在任何地点登录单一窗口进行申报及查询,录入信息集中在一张表单上,减少重复录入信息32项。上海市首先启动单一窗口改革,随后天津、福建口岸相继跟进,截至2019年11月,单一窗口已覆盖全国各个口岸,天津建设完成升级版,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升级到2.0版本,福建上线3.0版本。上海升级更新至3.0版本,功能最为完善,实现对接海关、商务等22个部门,服务27万多家企业。货物进出口申报全流程从24小时缩短至0.5小时,船舶进出港全流程从48小时缩短至2小时;企业负责跑通关的人员由20人缩减至3人。福建自贸试验区于2019年5月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本的建设,联通43个管理部门,涉及口岸政务管理和贸易服务事项共108项,以贸易标准数据为核心形成了“通关—监管—决策”三位一体的生态链,能够实时追踪全省口岸通关查验、物流等数据。自贸试验区各口岸单位通过单一窗口的实施,有效推进了“三互建设”,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了不同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了大通关协作机制。 贸易监管模式的创新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下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本质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新规则,从单边推进贸易监管便利化措施,提高监管效率,规避冗长审查;改善监管架构,提供优质新型通关服务;通过创新监管体制、监管技术实现贸易监管目标。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在获批后,立足自身的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及功能定位,以贸易便利化作为目标导向,对标高水平、高标准的国际贸易新规则,探索“通关、监管、决策”三位一体的通关监管便利化改革路径,形成了多项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则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对粤闽津沪自贸试验区自主改革实现的监管模式创新作出了四批部署安排,力求自贸试验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的创新成果惠及全国。四大自贸试验区贸易监管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1.检验检疫制度改革 我国的集装箱港口普遍存在进出口不平衡问题,为了充分利用集装箱资源,航运公司通常要在不同口岸调配,大量集装箱空箱由箱源充裕地区运至匮乏地区,在改革之前,每批次空箱都进行检验检疫,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和费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按照运输经营人的信誉,设定差异化风险等级,实施与其相应的检验监管模式,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通关时先行办理及简化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既缓解了人员不足导致的监管压力,又能实现通关减负提速。 我国自贸试验区为促进区内贸易自由化,普遍遵循 “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监管原则。“一线”是指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境外的通道,“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不受限制地入境,免于海关常规监督,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不受关税和配额的限制,可以自由运出境。“二线”指自贸试验区与非试验区的进出通道口。“二线管住”即货物在自贸试验区与非试验区之间流转时,海关必须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与税收政策,征收相应税收。为了促进“二线”监管与“一线”通关相互衔接,形成我国自贸试验区连接性、安全性和效率并存的海关监管链条,满足“安全高效”的条件需求,使得区内货物最大限度地“自由流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保税展示交易货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优化检验检疫流程,简化进出口环节,方便保税展示交易货物进出。 2.通关程序改革 在以往的通关程序中,口岸的物流与信息流并行处理,因为报关信息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导致了货物的滞留,通关时间较长。自贸试验区采取强化前期预检和后续管理的监管模式,有效地分离物流和信息流,具体的做法有:通过“提前报关、提前报检,实货放行”大幅压缩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通关结构由“橄榄型”(口岸通关现场执法)向“哑铃型”转变,保障物流的运转效率;其它“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先进区、后报关”、“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创新制度优化了通关流程,提高了监管有效性。
3.改进监管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海关监管的过程逐步实现无纸化、动态化和智能化,各自贸试验区引进“互联网+”概念,率先进行“通关无纸化改革”,推进海关电子化通关环境建设,减少纸质单证的流转,拓宽无纸化通关的适用范围,提高通关通检的自动化水平,加快实货验放速度,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通关效率和口岸执法的透明度。“仓储企业联网监管”能够通过仓储管理系统实时监管库存,便于企业实现不同状态货物的同库仓储经营,改变了过去仓储企业管理系统未与海关联网,海关采取定期的盘库管理模式的低效率高成本状态。“智能卡口验放”制度主要优化卡口操作环节,实现“比对—判别—验放”自动化,加强对企业自主经营货物进出自贸试验区卡口的管理。
4.创新货物分类监管仓库 2016年11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拓展了仓储企业经营范围,合理配置国内外市场资源,减少了企业的仓储经营成本,提升贸易竞争力,更大限度发挥了自由贸易区连接海内外市场的桥梁作用,激发市场活力。2017年7月深圳海关率先在前海自由贸易片区启动了全球中心仓改革创新,主要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入区退税、全球退换货等服务,大大缓解跨境电商库存压力。该制度在上海、深圳等地试验成功后,将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
为了满足保税区转型升级的需要,实现保税货物的展销功能,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创新“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允许保税货物在电子围网的监控下进入交易平台进行展销,销售完成后再向海关集中报关完税;若商品未实现销售,则可自由返区离境。针对试验区内各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仓库中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大宗基本工业原料、农产品和能源产品,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制度,以区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为交易平台,按市场现价进行交易,有利于企业按照客需部署营销网络,降低终端售价。
结语
自贸试验区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我国自贸试验区经过这六年的改革,已有超过100项创新制度在全国推广。海关和国检的一系列通关便利化的制度创新是在自贸试验区所有改革中成效比较显著,有效推动自贸试验区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贸易便利化体系。本文详细介绍了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以及实施的背景,有助于推广复制单位加深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理解以更好地运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区域广度和内容深度全面升级,自贸试验区将不断攀登制度创新的高地,把改革创新的成果推向全国。 基金项目: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广州建设跨境电商中心城市的对策研究”(2017GZYB2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服务业开放影响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升级:机制、效应及其路径研究“(XYZD201912)。 作者简介: 赖伟娟(1978-),女,广东韶关人,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跨境电子商务。 廖志明(1995-),男,广东云浮人,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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