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雄化 刘晓天:深圳市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的评估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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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现状评估


  1. 生态环境质量的测度过程

当前,研究和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主流方法为指标构造法。一是构造基于系统论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表1),注重考虑其他系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二是构造基于生态安全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表2),注重从生态安全角度考量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构造基于污染与治理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表3),注重从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正反两面对生态环境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考察的指标数据来源于政府及职能部门网站,分别依据上述三种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测度生态环境质量并等权重赋值各层向量,对三级指标向量进行归一化处理,最终利用各层权重计算加总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得分,对应赋予优、良、中、差、极差五个等级的评价(表4)。定义“优、良”为生态环境高质量区间,“中”为生态环境从低质量迈向高质量的过渡阶段,“差、极差”为生态环境低质量区间。


表1   基于系统论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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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基于生态安全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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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基于污染与治理的生态环境质量测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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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等级及对应得分取值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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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环境质量的测度结果分析

依据上述测度,总的评估结论为:深圳的生态环境质量逐步从“低质量”转型为“高质量”,且高质量发展的趋势明显,当前处于高质量发展的“良”阶段(见表5、图1)。


表5   深圳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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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值由作者计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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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走势


第一,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值呈波动上升走势。2012—2022年间,L1、L2、L3的评价值均为波动上升走势,反映不论使用何种评价方法,深圳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了改善已成为共识和定论。


第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态势日益明显。近十多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显示为“中”,2012—2022年,L1、L2、L3的历年均值分别为0.501、0.459、0.531,都处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评价值的“中”区间范围内。最近五年来生态环境质量逐步从“中”转向“良”,2018—2022年,L1的评价值均处在“良”区间范围内,L2的评价值刚开始从“中”区间转为“良”区间,L3的值几乎都处在“中”区间。近两年来生态环境质量大体稳定在“良”,2021—2022年,L0的评价值转向为“良—中—良”。


第三,如图1所示,L1和L2的上升走势较为迅猛,显示了生态环境安全系数较大、政策得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度较好。L3的上升态势相对缓慢,说明污染排放仍是制约生态环境向好的主要矛盾,仍需加强治理力度。


第四,L0是三种衡量方法的均值,拟合生态环境质量的可信度更高。L0走势预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未来3~5年的高质量生态环境极有可能从“良”跃迁至“优”区间。


第五,在党的十九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战略后,2018年L0的值为0.617,显示出生态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但由于受中美贸易战和新冠疫情等非预期性因素影响,2019年、2020年L0值跌破生态高质量阈值;经过调整,2021年、2022年L0值重新回归到生态高质量发展阶段。说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战略率先在生态领域实现。


二、城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问题


1.污染排放的总量和增速仍需控制

一方面,污染排放的总量仍在增长。工业废固排放量在低位缓慢上升,由2012年的152.82万吨上升至2022年的约174.22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在较高位迅速上升,由2012年的2136.96亿立方米上升为2022年的约3094.04亿立方米;城市废水总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较高位缓慢爬升,由2012年的712.6万吨升为2022年的约1075.7万吨。另一方面,污染排放的增速尚未完全遏制。工业废固排放量增速从2013年的-18.96%上升至2021的28.39%;工业废气排放量增速从2013年的2.09%升至2021年的24.6%。但城市总废水量增速已缓慢下降,由2013年的4.28%下降至2021年的3.4%。


2.资源短缺与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仍需解决

一方面,资源短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深圳国土面积约为北京的11.85%、上海的31.40%,成为制约深圳发展的短板。二是近年来深圳的电力消耗约占北京的28.86%、上海的51.97%,天然气消耗约占北京的12.2%、上海的21.83%。三是深圳淡水资源总量和人均量相对不足。北京、上海、深圳的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0亿立方米和37.1立方米、20亿立方米和8.3立方米、10亿立方米和7.2立方米。另一方面,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深圳建筑低效表现为建筑用地占用率和建筑能耗偏高。北京、上海、深圳的建筑用地占用率分别为40%、60%、70%,建筑能耗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为45.94%、45.87%、54.82%。二是深圳居民生活用电过多。北京、上海、深圳的居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为17.37%、18.11%、19.98%。三是深圳碳排放强度和水耗强度偏高。北京、上海、深圳的碳排放强度分别为2.57吨二氧化碳/万元GDP、1.60吨二氧化碳/万元GDP、3.72吨二氧化碳/万元GDP,水耗强度分别为1.77立方米/万元、0.242立方米/万元、2.6立方米/万元。


3.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建设仍需加强

一方面,深圳绿地绿植占用过低。近三年北京、上海、深圳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值分别为51.5%、43.67%、43.03%,建成区绿地率均值分别为43.05%、43.53%、37.58%,公园面积均值分别为8533.5公顷、8645.5公顷、6953.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均值分别为7051公顷、5835公顷、5762.5公顷。另一方面,深圳植物种类、管维植物种类、鸟类种类有待优化。上海分别约为6000种、2792种、1093种,而深圳分别约为4500种、2083种、1000种。

三、促进城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1.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和增速

一是实行污染排放控制制度。设定城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增速,并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重点关注工业“三废”、城市生活污水、大气PM2.5浓度等排放指标。强化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利用常态化环境巡视巡察制度,发现、整顿污染型企业、小区。利用“一企一策”“一小区一策”,全面摸排企业和小区的各项污染排放情况,制定排放上限,定期通报公示和奖优罚劣。让更多公共环境技术设施覆盖小区和企业,加强企业、小区及污染源头的环境监测力度,辅助科学决策。二是利用排污权和环境税制度,提高污染排放的成本。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碳排放权及交易市场,利用市场机制驱使产业企业减污降碳。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税收中性原则,减降非必要税种和增设环境税,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同时将环境税专项用于环境保护、环境设施建设等。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改、转型升级和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源头污染排放。利用技改资金支持产业企业绿色化、数字化、无人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打造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样板,将相关经验复制推广应用至类似企业。对传统企业主动进行绿色低碳转型的行为,提供银行金融信贷支持。四是利用政策宣教引导社会减少污染排放。利用融媒体、市民大讲堂、教育培训等平台及渠道,推广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减少化石能源利用及碳排放,加强开发利用风电、核能、光电等“绿电”,加强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筑发展,节省碳汇。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普及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生产、生活及出行方式。


2.发挥技术和管理的双重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提高水资源利用及效率。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研发推广先进的水资源利用技术。学习国外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洪收集管理经验,采用现代化的水资源管理技术设备和方案,提高水土涵养能力和水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东江、阮江、湘江等水网建设,多渠道补充水源。鼓励居民采用节水器具和减少日常用水的量。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管,善用阶梯水价,减少损耗和浪费。二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及效率。重视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多规合一”付诸实践,严守生态红线。合理控制城市用地面积,同时扩大建筑容积率、增加楼层高度、利用地下空间、开发低空空域资源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替代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减少土地浪费。推进土地整备和土地指标省内流转,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污染整治,提升土壤品质。三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型产品和技术,例如LED照明、高效空调、节能电器、电气化燃具灶等。鼓励住宅和商业建筑使用高效隔热材料和保温材料,减少能量的损失。推广新型能源及技术应用,如氢能、燃料电池、充电桩、数字能源等。加强能源管理,对节能标准进行监管和评估,制定更加严格的能效标准。加强政策支持,对节能环保企业和个人给予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加强对居民节能和利用清洁能源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四是促进资源与产业协同发展。让更多资源配置在生产领域,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利用先进工艺降低碳排放强度、水耗强度、能耗强度、物耗强度等,促进资源与产业协同高效发展。


3.加固自然生态系统和优化生物多样性结构

一是加大城市绿地绿植覆盖率。持续扩大公园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等,促进城市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公园内的管理和维护,让市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大自然。二是保护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站、禁止盗猎捕杀、加强种植园区管护、建立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和扩大深圳的生物多样性。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前提下,引育更多植物及管维植物、鸟类等动植物安家深圳。三是加大生态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大对深圳湾、大鹏半岛、盐田山、梧桐山、西冲海滩等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机制和制度,发挥林长制、河长制、碳长制等制度优势。四是实施生态修复计划。对生态环境弱化,生态功能退化和退化严重等地区进行生态修复计划,尽快恢复生态环境健康稳定。例如,沿海相对脆弱的红树林生态系统需加强修复和养护,提升红树林面积和品质。五是巩固和加强城市水体治理。持续加强对深圳湾、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各区水库等水体的治理,健全水质及污染排放标准,促进水质从“良”变“优”。


作者简介:

张雄化,博士、博士后、副研究员,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党校教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资源与环境。

刘晓天,中央民族大学历史与博物馆学硕士,拍卖师,现就职深圳博物馆古代艺术部。研究方向:陶玉器展览、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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